招聘公告

2017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校校级领导4人公告

华图教师网 2017-03-08 17:14

 根据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小学校级领导岗位共4名,其中:中学校级领导岗位2名、小学校级领导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南宁市城区、国家级开发区在职在编人员不受此限)。

4.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等)。

5.具有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 担任过校级领导以上职务年限3年以上。

7.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

8.近5年内在正式期刊或正式出版书籍发表学术文章一篇以上。

9.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格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2月28日(如:45周岁以下,为197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11. 具备招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校级领导岗位计划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引进人员属于使用事业编制组织考核调入的,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为:

1.从事教育方面工作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从南宁市以外调入的在职在编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鉴良好及以上等次。

应聘人员需符合南宁市事业单位组织考核调入人员的相关条件,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本次招聘不接受南宁市所属五县及南宁经开区在职在编教师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原则为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校级领导公开招聘报名表》(登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nda.gov.cn/下载),连同身份证、户口簿、有效的学历(原始学历和后学历)证书、学位(原始学位和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供教育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交至经开区文体教育局(现场报名地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凯工业园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1楼大厅)。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请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通过邮政EMS邮寄至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邮寄地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凯工业园洪胜路5号丽汇工业园6楼603室),邮寄的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未到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应于面试前在规定时间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四、面试

(一)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面试。使用事业编制的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和劳动人事局审核,经核准后方能开考;编外聘用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限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经开区文体教育局通知应聘人员。

(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或体检程序,不予聘用。

(三)因应聘人员缺考或其他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专业技术水平评鉴

使用事业编制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评鉴由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编外聘用引进人员不进行专业技术水平评鉴。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 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分数较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后序人员。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开区管委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暂时空缺。对拟聘人员分别在经开区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将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后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选,属南宁市外事业编制岗位在职人员的,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职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聘用岗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岗位工资标准按南宁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在编教师的相应标准执行。

(二)安家补助

引进人员符合《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办发〔2014〕84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南经管规〔2016〕2号)等规定的,经审批后,发放安家费补贴。

1.享受25万元安家费补贴(按年度分期平均拨付)条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符合中共南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2016年南宁市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的公告》条件,即: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特级教师”称号;近5年内任校级领导以上职务;近5年参加过名优校长或优秀校长培训班;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近5年内在省(自治区)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两篇以上;所任职学校办学水平在市、县有一定知名度;年龄在45岁以下;取得正高级职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

2. 享受10万元安家费补贴(按年度分期平均拨付)条件: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符合中共南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2016年南宁市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的公告》条件,即: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或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获得“特级教师”称号;近5年内任校级领导以上职务;近5年参加过名优校长或优秀校长培训班;近5年内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一项以上;近5年内在省(自治区)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两篇以上;所任职学校办学水平在市、县有一定知名度;年龄在45岁以下;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学科技术带头人。

十一、纪律与监督

参与招聘的各单位(部门)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监督工作小组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十二、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4950207;

经开区劳动人事局咨询电话:0771-4518838;

经开区纪检监察审计局监督举报电话:0771-4518413。

1.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校级领导岗位计划表.xls

   

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校校级领导公开招聘报名表(校级领导)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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