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17时30分止。集中报名结束后,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以自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报名。
2.报名方式:集中报名期间,请有意向者按招聘计划表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提供下列相关资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要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核。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双向选择,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测试。各招聘单位应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政策规定等。
(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实施。
(四)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选报人社部门备案。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按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