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公告

2021年下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华图教师网 2021-09-01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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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三)户籍、居住地(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在新疆,或在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四)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在新疆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的行为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需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等信息进行采集。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55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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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四)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严格遵守自治区和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于10月17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表见附件4,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监测表及《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5,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当天提交至考点工作人员。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持考前7天内(10月23日后)核酸检测为阴性证明:①非封闭式管理的考生;②考前14天内(10月17日起)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③有来自境外疆外的、疆内非低风险地区或大数据出行码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考试当天凡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新疆招生网”或关注“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五)其他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地址:http://ntce.neea.edu.cn

新疆各考区(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序号 考区(笔试)名称 联系电话
1 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991-8810121
2 石河子市教育局 0993-2068185
3 克拉玛依市招生考试中心 0990-6222947
4 奎屯市教育局 0992-3258533
5 昌吉州教育考试中心 0994-2343769
6 博州教育局 0909-2319273
7 塔城地区教育局 0901-6222139
8 阿勒泰地区教育考试中心 0906-2122798
9 吐鲁番市教育局 0995-8520238
10 哈密市教育局 0902-2233454
11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教育局 0996-2683851
12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考试中心 0997-2510260
13 克州教育局 0908-7625029
14 喀什地区教育局 0998-2313360
15 和田地区教育考试中心 0903-7862032
16 伊犁州教育考试中心 0999-829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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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2.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5.健康情况声明书

新疆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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