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2022年广西崇左宁明县教育系统人才招聘50名公告

华图教师网 2022-05-16 18:03

为深化我县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我县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宁明县教育局面向国内“985工程”、“211工程”和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院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人才5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全国“985工程”、“211工程”和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院校中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2022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历证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学历证原件进行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2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确认通过证明进行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在读的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享受的待遇

按照《中共宁明县委员会办公室 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明县优秀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办发〔2022〕17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4)

三、招聘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6日-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17:00前将个人应聘电子文档材料以“XXX(姓名)+引进人才+岗位名称”如:“张三、引进人才、高中数学”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nmgz8632311@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

(1)《宁明县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3)。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由本人签名确认。(附件2需交手写签名扫描版)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版(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扫描版(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用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盖章,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主管单位工作人员将审核结果以电话方式反馈各位报名者。

具体面试方式视疫情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专业测试(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考察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考核办法进行。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拟聘用人员入编到宁明县事业单位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进行。

四、组织纪律

2022年宁明县人才引进—教育系统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71-8632311(宁明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1-8688626(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1.宁明县2022年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
2.宁明县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报名登记汇总表
4.中共宁明县委员会办公室 宁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明县优秀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办发〔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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